也许 13 年前,Oracle 以 74 亿美元收购 Sun Microsystems 公司时,也不会想到自己后续要牵扯到诸多的版权诉讼与投诉的漩涡之中。 众所周知,Oracle 在收购 Sun 之后,随即陷入与 Google 之间关于 Android 中使用的 Java 代码版权诉讼中,历经十多年时间,这次诉讼直至去年才落下帷幕,最终以最高法院法官 6:2 的结果,宣判 Oracle 败诉,Google 获得了胜利,其使用的代码受到合理使用的版权原则的保护。 随着时间来到当下,Oracle 再次因为曾经收购带来的后续问题,引发了争议。9 月 3 日, Node.js、Deno 之父 Ryan Dahl 在博客上发布了一篇标题为《Dear Oracle, Please Release the JavaScript Trademark》的文章,斥责 Oracle 拿着 JavaScript 商标却不做贡献,在众多工程师在使用 JavaScript 时还需要时刻提防其商标背后的种种陷阱,搞得大家心力憔悴,因此他呼吁:Oracle 交出 JavaScript 商标。 Node.js、Deno 之父发文剑指 Oracle 在 Ryan Dahl 发表的博文中,其写道: “1995 年,昔日浏览器巨头 Netscape(网景)与 Sun 公司合作创建交互式网站。彼时在网景任职的著名的软件工程师 Brendan Eich 只花了 10 天时间就为网景开发出了一款动态编程语言,即 JavaScript 的第一个版本,其语法上与 Sun 的 Java 语言有一定的联系。由于这种合作关系,Sun 公司拥有了 JavaScript 的商标。 2009 年,Oracle 收购了 Sun Microsystems 和 JavaScript 商标。 该商标没有商业价值, 除了 Oracle 的 JavaScript 扩展工具包,Oracle 没有任何产品使用该商标,估计也没有计划使用。 Oracle 甚至没有参与任何 JavaScript 引擎的开发,如 V8、JavaScriptCore 或 Spidermonkey。由于没有使用,JavaScript 商标侵权似乎很可能在法庭上无法执行。 然而,该商标是笼罩在世界最流行的编程语言上的一片“乌云”。遵纪守法的工程师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来避